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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在那里办理

2018年11月8日  泸州律师   http://www.shalhlawyer.com/
  北京离婚在那里办理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来源: 泸州律师
律师: 罗远梅 [泸州]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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