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远梅,泸州离婚协议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离婚时子女随男方生活还是随女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并认可该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尊重并认可双方的协议。
若双方在诉讼离婚时,无法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抚养权的归属只有由受诉法院判决确定。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体是判给女方还是男方,详见下面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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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