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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生二胎新政策
2018年11月8日
泸州律师
http://www.shalhlawyer.com/
核心内容:
2012年二胎新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会喜欢。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关于生二胎的有关规定:
国家对农村符合三个条件的家庭实施獎励:第一,两个女儿的家庭或者只生一个孩子,第二,满60岁;第三是农村户口。符合此三个条件的家庭,每人一年补助600元钱,如果两口子都过了60就补助1200.去年试点人数30万,今年将变成134万,扩大到23个省市自治区和很多的地市,明年全国将全面实施。
山东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6、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7、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9、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5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文章来源:
泸州律师
律师:
罗远梅
[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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