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律师
法律咨询: 1809016022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文章列表

2019年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属于重婚?对于重婚应当如何处理?

2019年3月15日  泸州律师   http://www.shalhlawyer.com/

  我国现行的一夫一妻制不仅受到道德的制约,同时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个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都构成了重婚罪!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属于重婚?对于重婚应当如何处理?

  罗远梅,泸州离婚律师咨询,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执业数载,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依据法律,结合事实,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求,从而“解决问题”是罗远梅的追求。法律功底深厚,办案思路清晰,注重细节,庭审经验丰富,代理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属于重婚?

  生活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此种重婚发生的时间应为新的《婚姻法》颁布之前,即2001年4月28日之前,在此时间之后,已完全取消了事实婚姻的概念。

  (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对于重婚应当如何处理?

  第一,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

  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由原配偶自诉请求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原配偶受强制或涉及利害关系没有提起诉讼而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婚罪虽属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但重婚罪不单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第二,解除非法婚姻关系。

  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罪的被告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犯重婚罪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当宣告予以解除。在程序上,应先处理重婚问题,然后应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再处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这里所说的调解,只能对刑事部分而言,如原配偶重归于好,愿意继续在一起过夫妻生活或自诉人得到一定的补偿后自愿撤回自诉,不再追究重婚犯罪人刑事责任等。此外,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重婚犯罪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四,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

  有的重婚案件自诉人在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与重婚犯罪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因而不能在刑事判决中并处。

  罗远梅,泸州离婚律师咨询,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专注于高端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该律师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文章来源: 泸州律师
律师: 罗远梅 [泸州]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90160227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什么情况婚姻自动解除 事实婚姻可自行解除吗
  • 2.涉外结婚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18岁可以结婚登记吗
  • 3.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车祸死亡怎么计算扶养费
  • 4.2019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出生公证书
  • 5.2019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8090160227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泸州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09016022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