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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法律依据 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2年12月5日  泸州律师   http://www.shalhlawyer.com/

 罗远梅律师,泸州财产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非法同居的法律依据

  非法同居是之前的婚姻法才有的说法,现在新的婚姻法是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法。


  关于解除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的是可以受理的。法律依据是:


  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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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认为是非法同居,生活中非法同居的例子也非常多。那么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同居财产处理是怎样的非法同居的类型有哪些接下来的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同居认定标准


  1、1986年3月15日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二、非法同居财产处理


  大多数国家对非法同居持比较宽容的态度,只要同居者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利益,法律一般不干涉,但同居者不具有夫妻身份,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义务。我国现行婚姻法对非法同居及其财产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在这一领域还是空白。这一问题仅在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一规定过于笼统,比较模糊。


  我觉得应该在婚姻法做出如下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权属就应当按照民法关于财产所有权的一般规则来划分,即根据财产的本来权属或双方的约定来处理,否则的话,等于在法律上支持了非婚同居关系的存在。同居期间的共同所得应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相区别,这种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


  2、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只能视为个人所得。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从理论上讲,应属于按份共有。对于个人所得的财产只能归一方所有,解除同居关系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同居期间另一方为家庭及双方父母尽了较多义务,但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很少,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对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就财产归属与分割所作的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一般应予认可。


  三、非法同居的类型


  非法同居,也即人们常说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根据中国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由于非法同居不符合的相关规定,因此,将会对当事人产生如下影响:


  1、根据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根据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非法同居有三种,一种是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还有是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再有一种是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 泸州律师
律师: 罗远梅 [泸州]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901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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